咨讯息 · 2023年3月16日 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原标题: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公司最终母公司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母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部分参股企业等。

公司与前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前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62,398.97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20,963.68万元,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不超过41,435.29万元。

公司2022年度与前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3,968.52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19,405.80万元,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34,562.72万元2、202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白雪卿女士、吴岩松先生、林福广先生、陈赟先生回避了表决,该项议案以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若关联人数量众多,上市公司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的,在充分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可简化披露,其中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发生交易金额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的,应当单独列示预计交易金额及关联人信息,其他法人主体可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合并列示上述信息”之规定,鉴于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因此对于公司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公司单独列示上述信息;对于与单一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则分别并至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列示。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

非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合并计算”之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024,173.50万元,净资产为1,563,528.86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3,970,632.50万元,净利润为44,991.42万元。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667,955.15万元,净资产为1,092,205.16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108,746.47万元,净利润为60,034.32万元。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18,908.72万元,净资产为204,454.60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7,216.17万元,净利润为6,821.23万元。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1、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2、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3、物业管理;4、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5、国际船舶管理业务;6、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7、单位后勤管理服务;8、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9、餐饮管理;10、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11、水污染治理;1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1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14、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15、环境应急治理服务;16、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17、病媒生物防制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767.92万元,净资产为1,666.87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3,611.75万元,净利润为63.91万元。

测绘服务;15、房屋建筑业;16、公路工程建筑;17、市政道路工程建筑;18、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19、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20、管道工程建筑;21、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22、土石方工程(不含爆破);23、其他未列明土木工程建筑(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24、电气安装;25、管道和设备安装;26、钢结构工程施工;27、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28、建筑装饰业;29、建筑物拆除活动(不含爆破);30、其他工程准备活动(不含爆破);31、未列明的其他建筑业;32、装卸搬运;33、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4、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35、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7,259.35万元,净资产为16,169.79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2,124.12万元,净利润为493.08万元6、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方能营业)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6,215.44万元,净资产为179,870.68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34,529.83万元,净利润为5,349.27万元。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319.91万元,净资产为13.14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266.86万元,净利润为-355.29万元。

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02,907.00万元,净资产为 745,019.69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 83,624.27万元,净利润为 33,174.63万元9、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

冷冻食品)(限加油站经营);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限加油站经营);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限加油站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限加油站经营)。

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849.39万元,净资产为17,574.46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3,466.95万元,净利润为492.57万元10、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未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及审批许可的其他一般经营项目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13,862.49万元,净资产为 39,579.04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 24,197.00万元,净利润为7.72万元。

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进出口代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国际船舶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0,217.29万元,净资产为32,728.93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5,579.14万元,净利润为5,261.05万元12、厦门海润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55,347.81万元,净资产为 122,333.86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9,583.02万元,净利润为1,754.37万元13、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768.58万元,净资产为814.34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3,640.92.10万元,净利润为35.84万元14、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604,332.61万元,净资产78,717.11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35,018.52万元,净利润为-5,849.34万元。

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059.48万元,净资产10,933.76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1,894.16万元,净利润651.50万元17、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室内环境检测;测绘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检验检测服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6,650.85万元,净资产25,418.88万元,202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367.54万元,净利润1,549.47万元。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劳务派遣服务;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268.53万元,净资产为1,095.80万元,2022年1-9月累计主营业务收入为6,677.19万元,净利润为85.04万元20、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保税物流中心经营;船员、引航员培训;国内水路旅客运输;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城市公共交通;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进出口代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药品批发;汽车租赁;拍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海员外派业务;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港口理货;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708,297万元,净资产为3,206,029万元,2022年1-9月累计主营业务收入为5,129,636万元,净利润为86,573万元21、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1、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2、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3、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4、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5、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6、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7、厦门港海沧集装箱查验服务有限公司: 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8、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9、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10、厦门海沧新海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1、厦门港务海运有限公司: 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厦门海峡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12、厦门海润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3、厦门港务集团海龙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14、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5、厦铃船务有限公司: 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16、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 受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7、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18、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9、厦门港务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另一股东共同控制之联营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20、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母公司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项之规定;

21、厦门港务海翔码头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资产情况较好、经营情况正常,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等类型。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各关联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具体业务的开展逐步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公司2023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程序性公司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核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结果合法、有效。

2、公平性根据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及合同,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该事项,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特此公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31日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3-06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本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

其中,用于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用于国债逆回购投资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一)现金管理的目的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二)现金管理的额度与期限。

本公司的自有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但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品种(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

(六)实施方式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并建立台账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1、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尽管选择低风险、短期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低于预期;2、本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

3、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业务的内部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4、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本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现金管理的目的是基于本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六、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4、交易情况概述表特此公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3-0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古雷港发临时增加古雷北1#、2#泊位工程散货运输功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古雷港发临时增加古雷北1#、2#泊位工程散货运输功能的议案》,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为满足周边客户接卸等需求,进一步提高码头投资效益,提升本公司竞争力及服务水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雷港发”)拟开展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北 1#、 2#泊位工程(以下简称“古雷北1#、2#泊位”)临时增加散货运输功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新增煤炭、木片等作业货种以满足港区后方华能古雷热电项目、联盛纸业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散货接卸需求,本项目投资估算约9,144万元,本项目调增后古雷北1#、2#泊位总投资规模将调整为133,452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国栋注册资本:38,100万元主营业务: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等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古雷港发51%股权,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古雷港发29%股权,漳州市古雷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古雷港发20%股权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古雷港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投资建设方案1、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钢结构转运煤库、生产污水处理站、地下式收集池、抓斗以及供电、通信、给排水等配套的设施设备其中,钢结构转运煤库面积约11962.5平方米2、平面布置方案:结合本项目功能、工艺要求以及港口近远期发展需要,煤炭业务拟安排在北1#泊位接卸,木片业务拟安排在北2#泊位接卸。

在北1#泊位与辅建区之间的件杂货堆场临时增加一座钢结构转运煤库,堆场采用简易工艺堆取料3、装卸工艺:煤炭装卸的卸船工艺采用“4台40t门座式起重机+料斗”和接卸卡车(水平运输)的方式,其中与北2#泊位相邻的2台门机可兼有作业集装箱、件杂货和散货的功能。

木片装卸的卸船工艺采用门座式起重机和船吊结合的作业方式,木片水平运输采用卡车直提出港方式4、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力争于2023年12月前竣工,2024年6月前实现古雷北1、2#泊位整体投产运营。

5、总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14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7,702万元、二类费用1,28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54万元本项目调增后,古雷北1#、2#泊位项目总投资规模将调整为133,452万元。

四、经济效益分析经测算,在本项目实施后,古雷北1、2#泊位项目整体的财务内部收益率5.95%,动态投资回收期27.86年,经济效益回报相对良好,并相较原项目经济效益所有提升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1、本项目是为华能古雷热电第一期及联盛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提供原料接卸服务,满足港区后方企业的生产运营需要,同时有利于古雷北1#、2#泊位在运营初期锁定基石客户与货源,为古雷港发后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本项目将临时提供370万吨的散货接卸能力,有利于缓解近期古雷港区干散货接卸能力不足的问题,满足古雷石化基地发展对热电能源及产业发展的需要,对石化基地的建设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3、本项目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优化在建泊位的运输货种,以匹配拟落地项目的原料接卸需求,从而最大化利用泊位通过能力,是完善古雷港区港口功能、提升古雷作业区散货进出港物流通过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风险分析与防控措施本项目主要风险包括投资风险、业务流失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其他运输方式分流货物风险及环保政策风险等方面的风险为更好地应对上述风险,古雷港发将积极筹划与华能电力漳州公司、联盛纸业集团等大客户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提前锁定煤炭、木片等作业货种的业务量及装卸费率;加大客户营销,开拓更多煤炭等散货客户的装卸需求,通过拓展更多客户资源减低单一客户风险,积极培育、拓展固定化工品等其他核心货种;积极应对散货运输功能停止风险,根据新增投资的边际效益分析,新增投资动态回收期接近6年,且本次新增投资主要的三部分(新建一座1.2万平方米钢结构转运煤库、2台门机调整规格补差价、环保设施及设备投入),即使未来无法作业煤炭、木片等散货,钢结构仓库、门机等设备亦可继续服务其他货种,环保设施设备亦可应对越来越严格的环保监管要求,等等。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本项目是为满足古雷作业区后方临港产业接卸的需求,充分发挥古雷北1#、2#泊位的作用,提高码头生产效率与运营效益,且项目经济效益良好,风险相对可控,对于本公司进一步提高码头投资效益、提升本公司竞争力及服务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公司2022年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约8亿元,其中以借款方式向古雷港发提供4亿元资金用于古雷北1#、2#泊位建设截至2023年1月15日,古雷港发累计已申请募集资金借款23,152.68万元,尚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借款16,847.32万元。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